佛弟子郭炯秀參加觀音大悲感召加持法會的受用

信眾們對面排班的時候,我那時合掌閉上眼,又再次感受到加持力,眼前出現白光(雖然我是閉眼狀態),白光中又隱約看到觀世音菩薩,影像沒有很清楚,我感受到很殊聖的法喜,白光照耀在地上(閉眼狀態的地上,不是真的場地),身處聖境般的感受,同時也很慚愧自己有很多不是之處需要改進。

聯合國際世界佛教總部公告字第20160111號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你們記住,我今天為你們說的《學佛》這個法音,會出成書,今後凡是要來接受我為他傳法灌頂的人,必須把這本書帶在身上,沒有學這本書的人,我不會為他灌頂傳法。來見我,會有人首先與你面談,看你身上帶了這本書沒有,如果沒有帶這本書,沒有認真學習,我不會見他(她)。我的弟子們,如果是一個為師者,身邊凡沒有這本書,那他就是不學好的騙子,任何皈依他的弟子馬上離開!!!

台灣時報新聞–周永康陳紹基陷害第三世多杰羌佛真相曝光 2016-03-09

事實真相是,至今為止H.H.第三世多杰羌佛從未有過任何違法犯罪言行,也沒有任何法院或司法機構對祂做出任何「有罪裁決」。祂於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合法應邀抵美講學並合法定居美國後從未回過中國,第三世多杰羌佛在中國沒有成立過任何一個公司,因為羌佛不做任何生意,不但沒有跟劉娟簽過合同、做過買賣, 而且退到一萬步,就是想簽也無權簽,因為大吉祥樓盤的公司不是第三世多杰羌佛的,第三世多杰羌佛在該公司沒有任何職務,連員工也不是,而且第三世多杰羌佛 沒有跟任何人簽過合同!公安是憑空誣陷羌佛,根本拿不出這份合同,公安只有誣蔑羌佛的假的「刑事案件立案報告表」,否則,就請公安拿出這份合同在網上,讓大家看看事實吧!劉娟早在二○○三年時就在美國寫過一份《陳述》,通過公證後寄給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證明她當時是受刑訊逼供後,「公安要我怎樣說我就怎樣說,按公安的意圖」做的假供,第三世多杰羌佛根本就沒有詐騙過她。另一個「受害人」劉百行也在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的香港記者招待會上公開說,第三世多杰羌佛沒有騙錢,是黃曉穗欺詐他的財產,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劉百行又再次寫證明說:「我的師父第三世多杰羌佛從來沒有騙過我!騙了我六千多萬港幣的是不肖師姐黃曉穗,香港法院已經判了她九年徒刑,收到了應有的法律制裁。我一直認為我的師父第三世多杰羌佛是最偉大無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