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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世界佛教正心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會中文名稱為社團法人世界佛教正心會,英文名稱為 Global Buddhism Right Heart Association (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以宏揚 第三世多杰羌佛(義雲高國際特級大師)及釋迦世尊如來正法,利益眾生,以達淨化人 心,導向善行,端正社會風氣,促進社會的詳和及安定,提昇人類的生活品質,生命價值,進而能修行學佛,了生脫死,出離輪迴為宗旨。
第 三 條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 四 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 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
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
第 五 條 本會之任務如左:
一、舉辦各種佛學講座。
二、舉辦佛學、宗教各種學術研討活動。
三、舉辦各種文化藝術展覽活動。
四、舉辦上述各種交流活動。
五、響應政府及社會慈善團體,辦理各種公益及社會服務活動。
六、其它符合宗旨之各種活動。
第 六 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第二章 會 員
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
第四章 會 議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六章 附 則